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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科技立法

1998-06-27 来源:光明日报 刘敬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记者刘敬智今日从科学技术部获悉:为用法律的强大武器保障我国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科学技术部决定,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科技立法,即把一批重大的科技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为此,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徐冠华专门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徐冠华说,把握知识经济和科技革命的走势,努力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法律制度,这既是实施科教兴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时代要求。

在谈到为什么要把一些科技政策上升为法律时,徐冠华说,第一,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这就决定了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后,将具有巨大的权威性和执行效力。第二,法律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可以保证科技政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第三,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将保证我国科技工作的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科技工作不受“一个时期、一个精神”的影响,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将巩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成果,保障我国科学技术事业长期繁荣和稳定发展。

徐冠华说,我国科技立法已起步多年,已制定并实施了科技进步法、技术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重要法律,并且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科技立法的重点是:将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新型机制和体制,运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争取尽快出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高科技风险投资法、科学技术基金法和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法,以促进、引导、规范和保障科学技术进步。其次是要抓紧制定已出台的有关科技法律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的工作,实现纲领性与操作性的统一。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益,健全实施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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